服务项目Service Items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ISO认证
政府资助
知识产权贯标
产品认证
资质代办
验厂辅导
深圳市技术服务创新项目
深圳市技术服务创新项目
一、审批内容
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含技术转移)项目资助。
重点支持:研发设计服务;技术与产品检验检测、评价服务;中试放大技术服务;服务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信息技术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技术服务交流和合作;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执业及产品认证服务;技术服务示范;经批准和认可的其它技术服务活动。
本项目属于“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重点支持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的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以产品、技术为主要目标的研发项目,请选报技术创新计划。
二、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或者委托审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审批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以技术服务为其主营业务或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并有明确的客户服务目标群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
(二)申请单位开展专业性和综合性的技术服务创新;
(三)申请单位应具备技术服务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并具有从事相关技术(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
申请技术转移服务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申请单位是经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已开展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应用推广、技术产权交易等技术转移服务,且技术受让方已在深圳开始实施转移项目;
(三)申请单位须与技术受让方签订了合作协议。
申报单位不得就同一支出事项申请其他科技计划资助或者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资助。
四、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或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市财政委拨付资助经费。
十、审批时限
结合受理情况,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市科技创新委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